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安工作,加强我局辅警队伍建设,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具体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文昌市公安局各部门(含乡镇派出所)辅警岗位;
(二)招聘人数:20名。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18至30周岁,身高1.65米以上,本市户籍;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不受此项限制);
5、志愿参加公安辅警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报名表、毕业证书照片、个人一寸免冠证件照片发至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互联网邮箱zgs63330137@163.com;
2、现场报名:将报名表、毕业证书照片、个人一寸免冠证件照片送至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杨警官处。
(二)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2月24日。
(三)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0898-63331346,0898-63330137(传真)。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相关知识,分值100分,入围面试分数线根据报名人数和招录人数比例决定。笔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报名结束后第10个工作日(3月10日)在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领取。
(二)体能测试
笔试成绩达到入围标准的人员按照1:1.5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俯卧撑1分钟≥20个;立定跳远≥2.1米;10米×4往返跑≤12";1000米跑≤4'25"。
体能测试不达标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体能测试达标进入面试。面试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面试官根据被面试人员的面试表现对其进行等次评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到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领取政审表,自行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优秀到合格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六)录聘
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日无异议的即被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即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制工资,实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按照“试用期800元(不含五险一金),转正后1669.2元(扣除个人五险一金后实领)”的标准执行,工作中配发相应服装及装备,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被录用的辅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保安公司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对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资格以及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名额空缺,可以从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二)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是指在1987年2月15日至1999年2月15日期间出生的。
(三)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四)文昌市户籍取得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当树立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有关招聘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招考纪律,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录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举报电话:63330171(文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63330137(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63330923(文昌市公安局纪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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