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2月22日起可领取2017年1月11日授位的硕士学位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领取地点: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9A210
2.领取时间:工作日9:00-11:30, 15:00-17:30
3.领取方式: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持离校通知单及本人身份证领取;
②全日制定向或委培硕士研究生持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本人领取学位证书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离校通知单领取;
③代领人员需持《学位证书领取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离校通知单领取。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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