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务院研究室机关
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现将国务院研究室2017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随机排序)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入围最低 分数线 |
152143063616 | 0401001001 | 117.30 |
152113021010 | ||
152111260601 | ||
152111240620 | ||
152111011504 | ||
152170050424 | 0401002001 | 121.60 |
152170050813 | ||
152111011626 | ||
152139021721 | ||
152111802812 |
以上人员已电话确认参加面试。如因个人原因临时放弃面试的,将按规定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计入不诚信记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上午9点开始进行结构化面试,下午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当日8:30仍未进入侯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2017年2月26日上午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地点:国务院研究室。
三、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17年2月25日上午8点;
集合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国家图书馆古籍馆门口
(乘车路线: 103路、109路电车或685路公共汽车北海站下车,西行200米左右即到;地铁4号线西四站下车,东行500米左右即到)
四、面试提交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报名登记表、已获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材料不全或与职位要求不符者不予面试。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50%、35%、15%。考生可在面试两天后登陆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3倍(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拟录用人选确定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咨询电话:010-55602730
国务院研究室人事司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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