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和应用水平,按照济宁市语委办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报名范围
报名人员范围为:邹城市除高校教职员工和高校学生以外的人员。
(二)报名要求及所需材料
考生须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邹城籍的考生:出具居民身份证、邹城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非邹城籍在邹城工作的考生:出具居民身份证、有关部门出具的三险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工种、三险缴纳情况、单位意见等内容)。
3.近期电子版照片(报名时需提供)。具体要求: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文件名以身份证号.JPG命名,红底、蓝底、白底均可,照片比例为390×567(宽×高),不大于200K。照片用于准考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报名工作、考试时间安排
(一)邹城市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3月1日——3日。
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7号教育局窗口
咨询电话:5112590 5291997 13053713896
(二)准考证领取、测试时间安排
准考证领取时间拟定3月中旬, 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以邹城教育网公告栏通知为准。
测试时间拟定3月中下旬,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测试时间及地点为准。
三、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考生可于参加测试两个月后到“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站”自行查询测试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以邹城教育网公告栏通知为准。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可在济宁教育网科室主页“语言文字”浏览《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人员须知》等相关信息,提前熟悉测试流程及测试规定。
(二)考生要自觉遵守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对违反考风考纪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邹城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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