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市委决定,通过公推比选的方式选拔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各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推比选范围
1.青铜峡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
2.青铜峡市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干部(不含科级干部〔教育、卫生计生系统除外〕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干部)。
二、资格条件
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任科员满3年(不含试用期);现任副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2.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要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管理岗位现任九级职员满3年,专业技术岗位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 教育、卫生计生系统干部限报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副科级领导职位。报考教育部门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需具有三年以上中学教育管理(含中层)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教育管理岗位,或具有三年以上小学领导班子任职经历且目前仍在任职岗位,或在小学领导班子任职和中学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累计满三年且目前仍在管理岗位工作。报考卫生计生部门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需具有三年以上市级医疗单位管理(含中层)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管理岗位,或具有三年以上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任职经历且目前仍在任职岗位,或在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任职和市级医疗单位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累计满三年且目前仍在管理岗位工作。
4.取得初次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目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干部身份。
任职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年2月2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且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近三年(2014-2016)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情形的;
4.未满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和简章
在青铜峡党建网、政务网、青铜峡电视台发布公推比选公告和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3月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青铜峡市委组织部812室(市政府八楼东)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报名主要采取干部个人自荐、处级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组织部门推荐等相结合的形式。
报名人员须填写《青铜峡市公推比选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青铜峡市公推比选副科级领导干部资历量化评分标准表》(一式三份,附件1、附件2)。报名登记表从青铜峡市党建网下载,所填报信息须经所在单位严格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6张(附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表彰奖励证书、近3年优秀公务员考核等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注“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并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市公推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比选职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公推比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减少比选职位。
(四)资历量化
市公推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填写并签字确认的《青铜峡市公推比选副科级领导干部资历量化评分标准表》内容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资历量化得分。资历量化总分6分。
(五)笔试
笔试由市公推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资历量化得分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比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能力测试人员。
(六)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推比选的全过程,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能力测试。凡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参加公推比选资格。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能力测试的,依次递补。
(七)能力测试
进入能力测试人员先进行个人陈述,内容主要为个人优点特长、今后思路打算等(不得泄露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否则按零分计算),然后进行现场答题。个人陈述时间为4分钟,现场答题时间为6分钟,成绩当场公布。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主。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由评委组打分和综合组打分两部分组成。
能力测试成绩=评委组打分平均分×50%+综合组打分平均分×50%
(八)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资历量化得分、能力测试成绩计算综合量化成绩。按照综合量化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比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综合量化成绩=笔试成绩×35%+能力测试成绩×65%+资历量化得分
(九)组织考察
市公推比选领导小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成立考察组,对差额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德的状况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集体面谈、查阅档案、岗位适应性评价等方式进行。同时对“三龄两历”、本人身份等进行严格审核,对存在问题的不能列为任职人选。组织考察总分100分。
(十)充分酝酿
市公推比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对象总成绩,按照公推比选职位数等额提出拟任职人选和岗位建议,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总成绩=综合量化成绩×80%+考察成绩×20%
(十一)决定任职
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和拟任职务,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任用,需办理调任手续的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如公示有问题反映并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由市公推比选领导小组在考察对象中提出二次建议人选名单和岗位,并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四、纪律监督
公推比选工作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依照本方案的各项要求开展。在公推比选工作中,凡发现参与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有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5年内不予提拔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参与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拉票、行贿、舞弊等不正当活动和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与竞争资格,并严肃处理,5年内不予提拔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参与公推比选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将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公推比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53-3055110
附:
青铜峡市公推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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