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招聘乡镇市场监管所协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为解决目前我局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员紧缺问题,经会泽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协管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会泽县内户口,无其他兼职;
5.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身体条件,无重大传染性疾病;
6.自愿从事协管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至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报名截至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通宝路163号会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组织人事教育科。
3.联系人:张跃,联系电话:0874-5122268,联系邮箱:ynhzzj@126.com。
4.资格初审:报名者先填写《会泽县市场监管局乡镇市场监管所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发至指定电子邮箱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会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5.资格复审:3月20日至3月31日进行现场复核,报名人须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健康证(县疾控中心出具);(3)公安机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4)纸质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
经复审合格后,报名者取得测试资格。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由我局统一组织,只需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均可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定于4月10日至4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公示及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排名高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由我局统一组织1个星期的基础业务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其余费用自理。其后安排至相应市场监管所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合同期间,月薪3000元(含“五险”,即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五、纪律要求
被聘用的人员要遵守《会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相关规定,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它副职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3.会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
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
会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