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式为笔试和试讲。
1.笔试
所有应聘人员均应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岗位专业知识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笔试总分的60%。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试讲。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试讲
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试讲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试讲前,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试讲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试讲。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试讲等情况,取消试讲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试讲考核人选。
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成绩单、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试讲的,均作为放弃试讲处理。
4.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试讲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为合格。笔试、试讲、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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