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族中学
2017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经我校研究,决定参加2017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临沧市民族中学2017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徐海平临沧市民族中学校长
副组长:徐家灿临沧市民族中学副校长
吴新林临沧市民族中学副校长
郭继宏临沧市民族中学副校长
成员:黄雁临沧市民族中学副书记、德育处主任
陈高宏临沧市民族中学督导室主任
何伟临沧市民族中学办公室主任
袁周良临沧市民族中学教学处主任
李荣国临沧市民族中学教科室主任
骆云临沧市民族中学总务处主任
林国俊临沧市民族中学安保科主任
王柱昆临沧市民族中学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继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伟(兼任学校监督员)、袁周良、普光荣为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中的衔接、报告、请示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组
招聘工作组由郭继宏同志负责,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相关专业骨干教师和工作人员组成。同时,为赴云南师范大学参加云南省2017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作前期准备工作。
工作组具体职责:
(1)组织报名
负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初审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收取相关证件、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等,组织编排填写《报名花名册》。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报名登记;对于证书、证件有异议,身体条件不符合,提供材料不全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报名登记。
(2)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各类证件是否真实有效等。经核实,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并电话通知应聘者考试的有关事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试考核组工作
考试考核组由学校领导、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以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等组成,负责说课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制定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并按标准打分、核分、登分,确保应聘者的分数准确无误,保证考试安全、保密。
(4)考务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说课场所等考务工作;做好考点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应聘者考试时间计时、现场记录、应聘者的考试成绩及公布;负责考场与候考室有关协调及接送应聘者进入和离开考场;负责保密及安全保卫工作。
(三)监督机构
招聘工作实行过程、结果公开,在云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临沧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本校监督员监督下进行。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岗位、名额:共22个公办编制教学岗位。
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3名、历史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政治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体育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分配和安排;品德高尚,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专业高中教学工作,能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内容,不断学习教育理论,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
3.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管理措施得当,管理效果好。
4.能积极参与或承担学校课题研究任务,组织或参与编写校本教材。
5.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未就业的应届(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3月8日前在云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临沧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现场洽谈及招聘
1.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
②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田径场2017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安排的临沧市民族中学展位。
联系人:徐老师:13988366670
何老师:13988330290
董老师:13759304040
③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提交资料:2017年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非2017年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双学位双学历的必须提供双学位双学历证明。
(3)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2017年3月16日10:00—11:00由临沧市民族中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符合学校招聘要求的,11:30前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同时告知说课课题、说课地点。
(4)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考试,若应聘岗位人数不足,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
说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指导监督下进行。实行程序、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计分,由考试考核组组织实施。
(1)说课内容:
根据高一年级相关学科的教学内容由专家组织命题。
(2)说课方式:
应聘人员按照应聘岗位要求的说课内容进行说课,并在说课前将说课稿(一式3份)现场分发给3位评委,说课时间为10分钟。考试考核组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测评。
(3)说课顺序:
提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核对应聘人员信息,并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号进行说课。
(4)说课时间及地点安排:
①说课时间:2017年3月16日12:00—18:30
②说课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联系到的教室内进行。
3.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核分结束后,当天及时进行公布。
4.确定拟聘用人选及签订拟聘人员有关事宜协议
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选的说课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签订就业协议书及相关附属协议。
5.完善相关工作,资料装盒归档备查。
五、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复审
2017年7月1日至7月15日,签约对象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到临沧市民族中学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交《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研究生必须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两个学段的学历认证报告)。因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体检
2017年7月中旬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按《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若出现违约的拟聘用人员,按附属协议须向学校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后学校才给予办理解约手续和退还就业协议书。
4.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级机构站点→临沧市政府→工作部门→临沧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招聘方案既定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拟聘用人员一旦被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2)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和近姻亲关系参加应聘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每个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
(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回收等工作。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83-2153966(临沧市民族中学办公室)
0883-2153041 (临沧市民族中学教学处)
监督电话:0883-2139422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 (市教育局人事科)
临沧市民族中学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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