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县委同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双人社联〔2016〕6号)文件规定,结合该部工作实际,现制订我部选调工作人员方工作案。
一、选调职数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其中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1名,要求系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县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要求系全额事业编制,主要从事党代表联络工作及党员信息管理工作。
二、选调条件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具备选调岗位编制要求在编在岗,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已满并符合县委相关选调规定的工作人员;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文相关专业及材料综合部门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责任感强,热爱组织工作。
3、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社会形象好。
4、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
四、选调程序
1、推荐与资格审查。由相关单位根据选调条件及标准推荐相关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人员的个人资料(推荐表见附表)。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下午5:00。3月16日,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进行资格审查。
2、集中面试。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领导组成面试组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当场打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请人社、编办等单位现场监督。面试时间以县委组织部办公室通知为准。
3、试用。经部务会研究同意,确定试用对象,跟班试用三个月(原已跟班学习时间可计为试用时间)。
4、测评。由部务会领导和各科室主任对拟选调工作人员试用期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考察选调。
5、考察。由县委组织部成立考察组,分别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核实,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向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及同事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形成考察意见。
6、决定。经部务会研究同意,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7、其他具体事宜请与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46-7723276。
双牌县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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