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中科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纳米能源所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工作方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评委小组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学术倾向、培养潜质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一个总体考察和评价。
复试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科学和客观的复试方法,切实将优秀考生选拔出来。复试工作由招生领导组负责决策与指导,人事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组织与实施。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纳米能源所通过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代招硕士研究生,参照国家纳米中心的分数线进入复试。
总分不低于310分,专业课单科(含数学二)不低于90分,政治不低于45分,英语不低于50分。
三、统考生复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3月22日9:00开始面试,考生须在8:30在纳米能源所406会议室(考生休息室)集合,查看面试顺序,由人事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当日面试环节进行讲解。
体检时间:3月21日8:30-11:00,考生须在8:30前在纳米能源所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大家体检,请空腹!
面试地点:纳米能源所404会议室。
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四、复试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和身体检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工作情况(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环节以及工作业绩)作为复试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1.外语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听说能力,包括少量专业英语;
2.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习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各方面的素质;
4.思想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体检主要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复试形式
采取差额复试。评委老师用中、英文进行提问(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专业知识等内容),考生可选择中文或英文进行回答。每名考生与每组评委老师的交流时间一般控制在10分钟,在每组面试的前2分钟,由考生进行自我介绍。
六、拟录取资格确定
1.总成绩核定: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之综合,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总成绩和报考专业方向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复试报到须知
1.复试材料提交时间:3月22日8:30-11:00(选取自己面试空闲时间),地点:纳米能源所406会议室。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查验以下证件:①有效身份证件,②准考证,③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非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①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人事或档案部门公章),②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③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④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⑤签字版个人简历(电子版请发到yanjiusheng@binn.cas.cn),⑥政审表(应届生由所在院系党总支盖章,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⑦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3.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4.中科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C座
中科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人事教育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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