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所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
根据我所2017年招生指标和学科建设情况,按学科门类确定我所的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为招生录取总数的120%左右。
2017年复试基本分数线:政治≥42分,英语≥42分,专业课一≥70分,专业课二≥70,总分≥300分,其中理论物理≥350分,照顾专业执行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6)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见附件1);
(7)政审表(加盖公章并密封,见附件2),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提供,非应届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8)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费100元;
(9)在职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0)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力和口语、体检、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以口试为主)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应掌握的基础知识,覆盖范围为大学期间本学科专业的主干课程。重点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的基本概念、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考核时间每人20~30分钟。
(2)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采取互动交流的方式,通过本人的自述及专家的提问,考查考生英语口语的表达能力和听力水平。
(3)体检
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在复试阶段由我所统一安排。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3]2号)执行。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复试安排(见邮件通知)。
二、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并参考体检、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建议录取名单,经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2.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A.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B.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C.复试不及格的考生。
三、调剂
凡未参加我所复试,但成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或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单位进行调剂。
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
五、其他
1.参加复试的差旅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
2.联系电话:010-88235646
电子邮件:baozk@ihep.ac.cn;
网址:http://edu.ihep.ac.cn;http://www.ihep.cas.cn
通信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乙)高能所教育处
邮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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