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材料
1、具备报考公务员基本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3、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4、公安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要求本人提供)。
二、按被推荐人员分类所需提供的材料
1、在职事业编制人员,还须提交所在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推荐信;
2、村(社区)两委成员,还须提交所在镇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出具的推荐信;
3、其他当地企业、民办个体经济组织、非企业单位(组织)等法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所在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党组织或营业所在地的镇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出具的推荐信;
⑵履行期间的正式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
⑶省内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近3年(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为其缴纳保险的证明材料(列明人员参保起止年月,可由其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审核地点或人社局2楼征缴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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