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2〕8号),现将青岛市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安排
1.6月1日-8日,申请人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两课考试)网上报名(见附件1)。
2.6月15日-17日,已参加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到本人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区、市教育(体)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考试报名点(见附件2)进行现场信息确认,采集相片。
3.7月1日-7月7日,申请人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两课考试准考证。
4.7月7日,举行两课考试。
5.8月3日,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公布两课考试结果。
6.8月9日-10日,两课考试合格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报名。其中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到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到各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
7.8月23-24日,举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8.8月28日,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公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
9.8月29日-31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见附件3)。
10. 9月底前,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二、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安排
1.8月28日,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公布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有关工作安排。
2.8月29日-31日,申请人进行体检。
3.9月底前,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三、有关要求
1.申请人可登陆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及时了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工作安排等有关问题,也可拨打青岛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热线(见附件2) 咨询,或登陆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教师资格论坛”进行咨询。
2.申请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网上申报和考试报名,详细、准确的填报信息。如有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考试报名,或填报信息有误影响认定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3. 各区、市教育(体)局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考试报名、能力测评、网上申报等各项工作;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需要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每个阶段的认定工作任务,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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