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人员身份如何认定?
答: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017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问:报考定向职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认定?
答:报考定向职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2017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本指南第8条政策执行。
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答: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答: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能否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答: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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