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复试考生:
为保证我校2017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以及我校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复试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和相关材料提交
考生于3月30日上午8:00到大学生活动中心第二报告厅报到。
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交:①初试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供);③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④须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红章的大学期间全部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应届生提供);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⑦复试政审函调表(所有考生提供);(见附件1);
⑧近期1寸蓝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要求:1、必须是蓝底;2、参加复试一志愿考生必须在3月26日前、调剂考生必须在3月28日前将蓝底免冠登记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jszs@hbue.edu.cn;3、照片尺寸为240*320,大小不能超过1M,照片电子版文件名为:考生编号+姓名,如:116006001990999张三,否则无法辨认,也无法区分一志愿与调剂志愿考生;4、不按要求提供电子版照片的考生无法准确制作复试准考证,将不予发放复试准考证)。
考生请在复试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ct02.shtml)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学校将依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研究生处将对复试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打印件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往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若发现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每位复试考生,须交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并填写录取通知书、调档函邮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后,发放复试准考证。
三、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有关要求,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由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在办理完复试报到手续和资格审查后进行,时间:3月30日上午9:00—12:00,地点:校医院和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
四、笔试
所有考生于3月30日下午凭复试准考证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复试笔试,考试时间:3月30日下午2:00—5:30。
笔试为闭卷形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和政治课笔试两部分,满分为220分,时间为210分钟。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科目为中级财务会计(占40%)、财务管理(占30%)、成本与管理会计(占15%)和审计(占15%),考核内容参见我处网站《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复习参考用书与指导大纲》。政治课笔试满分为2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政治理论及应用的掌握程度。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另加试《西方经济学》(参考书目:1、《西方经济学(微观)》[第六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西方经济学(宏观)》[第六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和《管理学》(参考书目:1、《现代管理学》鲍升华,湖北人民出版社,2014年)两门课程,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复试加试,加试时间:3月31日下午2:00—5:00。
五、面试
(一)面试内容和形式
考生于3月31日上午7:30凭复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80分,时间约为20分钟。分两个环节进行,分别为专业能力、英语能力考核环节,每个环节由若干导师组负责面试。其中,专业能力考核组至少由2位校内导师和1位校外导师组成;英语能力考核组至少由2位校内教师组成,且至少包括1位专业英语教师。
面试试题由专业英语、专业能力两部分构成,每位考生要面试4道题目。2道英语试题(1道英语口语试题+1道专业英语试题;满分25分)+1道专业试题(满分30分)+1道专业实践能力试题(满分25分)。
(二)分方向培养志愿填报
每位复试考生请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方向培养志愿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的表格必须在4月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jszs@hbue.edu.cn(提交时请将申请表电子版文件名更名为:考生编号+姓名,如:116006001990999张三)。
分方向培养志愿填报说明:(1)复试考生录取进校后,将分为MPAcc、MPAcc(金融企业会计)、MPAcc(中小企业财务主管)三个方向培养,考生按个人意愿以第一、二、三志愿的形式填报,每位考生需填满三个志愿。(2)分方向规则:各培养方向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无法全部满足时,按照总成绩排名优先,志愿一、二、三顺序优先的原则。
六、复试成绩计算和录取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加试的科目成绩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 初试总分+复试成绩
(三)录取规则
1.全日制
报考我校全日制入围复试考生和全日制调剂入围考生统一参加复试,并按各自招生计划数,根据总成绩(不区分方向)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2.非全日制
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且满足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复试中成绩合格,且未发现下述第5条中描述的“不予录取的情形”,原则上应予录取。
②转申调剂考生中未获全日制录取的考生与直申调剂考生按非全日制调剂计划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3.同分优先规则
①对已经全部通过或部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考生,或具有三年及以上会计实务工作经验且工作业绩突出的考生,或具有会计师中高级职称且有较好实践工作业绩的考生(学校要求提供时,须提供原始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在总成绩同分条件下可考虑优先录取。
②在不涉及①中情形且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复试成绩优于初试成绩、笔试成绩优于面试成绩的规则确定排序。
4.录取递补规则
复试结束后,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按考生类别(全日制第一志愿、全日制调剂、非全日制第一志愿、非全日制调剂)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信息。在录取过程中如在拟录取范围内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公示的该考生所在类别成绩排序,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不予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复试资格弄虚作假审核不合格者;考试过程弄虚作假者;复试总成绩或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加试的2门科目中有1门不合格者;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及体检结果报告弄虚作假者;在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原学校纪律处分者;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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