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201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等,现对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8005号人才园7066室,邮编:518040,电话:0755-88128433,传真:0755-8810171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任,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任文件为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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