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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 2017年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招聘岗位 | 2017年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
报名时间 | 2017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6:00 |
报名网址 | 合肥人事考试网 |
报名材料 |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
资格审查 |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24小时后至4月17日12: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
报名缴费 | 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4月19日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缴费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 |
准考证打印 | 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4月27日至4月28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
笔试时间 | 2017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 |
资格复审 |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
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报考人员须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7年全省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送其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助理审判员及以上职务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政治部或政治处及单位行政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 |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 |
面试程序 |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
考试费用 | 笔试费用40元/人,面试费用70元/人。 |
咨询电话 | 0551-65352832(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0551-65699527 (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监督电话:0551-65352920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 |
报名技术咨询:0551-62669622(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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