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精神,更好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顺利完成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法商学院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补录工作有序进行,成立法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金明浩 袁正明
副组长:黄艳
组员:刘念 李捷枚 杨宏兰
二、复试要求
1、参加法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
2.招生计划数: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1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9名。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分为五个环节:诚信考核、体检、外语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其中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诚信考核、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测试、专业课测试和综合面试由法商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具体复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表1。
表1 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地点一览表
组织单位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 体检 | 3月29日上午8:00 | 校医院(流芳校区),或提供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可以免检。注:需缴费用35元,带1寸照片 |
法商学院组织安排 | 资格审查 | 3月31日9:00—10:00 | 西北区2号楼311室。所有材料带原件,交复印件。 |
英语听力测试 | 3月31日10:00—10:30 | 西北区2号楼311室(所有考生) | |
专业课笔试 | 3月31日10:30-12:30 | 西北区2号楼311室(所有考生) | |
英语口语测试、综合面试 | 3月31日14:00—16:00 | 西北区2号楼311室(第一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 |
3月31日14:00—16:00 | 西北区2号楼101室(第二组——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律硕士) | ||
3月31日14:00—16:00 | 西北区2号楼103室(第三组——高等教育学) |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4月1日9:00—12:00 | 西北区2号楼311室 |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a、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成绩单;b、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c、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7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d、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e、政治审查表一份。
五、法商学院组织安排的复试内容
(一)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外国语能力测试分为英语口语 、英语听力测试(面试)两种形式。外国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测试时间30分钟。外国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采取考生英语自我介绍和教师提问等测试方式。
(二)综合面试
面试满分为50分。每名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知识面试题目,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素质(30分)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20分)
(1)思想政治素质;
(2)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等情况;
(4)语言表达能力;
(5)举止、礼仪等人文素养。
(三)专业课、同等学力和跨学科加试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科目安排见表2。
表2 笔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科目 | 马克思主义法学0305Z2 |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0305Z1 | 高等教育学040106 | 法律硕士030501/030502 |
复试笔试科目 | 民法学(学硕) | 宏观经济学 | 教育研究方法 | 法律硕士综合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法理学、宪法学 | 市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原理 | 教育史、教育心理学 | 民法学(法律硕士) |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工作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诚信考评不合格者、体检结构不合格者、跨专业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复试成绩以100分算,达60分及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二)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分)×40%+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50分)×60%+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50%。
(三)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将两项成绩加权求和,即为考生最终成绩。其中,初试4门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四)本次面试采取差额面试,按最终成绩择优录取。
七、复试分组
第一组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专业
第二组 马克思主义法学专业、法律硕士
第三组 高等教育学专业
各组负责人及专家名单另行公布。
八、复试考生报到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报到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西北区2号楼312室
(二)联系人:周老师
(三)联系方法:027—87986844
九、举报方式
电子信箱: liubbsu@163.com
电话号码:027-655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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