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上半年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桐庐县教育局组织和实施。
2.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桐庐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桐庐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县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3月29日-4月7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填写“桐庐县教育局”。
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4月11、12日,各申请人必须到桐庐县教育局(迎春南路29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办理材料初审,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详见附件1)。
4月13-21日,申请人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宜由确认点书面通知。
4月24、25日,桐庐县教育局进行受理审查。
4.高中段教师在进行网上申报后,由桐庐县教育局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时间在5月31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5.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咨询或在桐庐教育信息网“依法行政”中的“行政许可”栏目查询。
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64218512、64218511
桐庐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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