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复试工作(自主招生院系的复试安排另行通知)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研招办向院系、学生公布初试成绩:4月1日;
2、招生院系公布复试工作办法:4月5日前,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
3、学校公布外语最低控制线:4月7日前;
4、对初试成绩有质疑的考生向研招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4月6日17:00之前;
5、招生院系公布复试考生名单:4月11日前,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
6、复试时间:4月14日-21日,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系自行决定并提前公布;
7、复试结束后院系公示考生最终成绩,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
8、报送拟录取名单:4月24日前;
9、研究生院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5月初。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办法的公布
各招生院系于4月5日前将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在本单位的二级网站上,研招办将汇总各院系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grs.muc.edu.cn),请考生注意查看。
2、进入复试考生的要求
各招生院系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人数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考生每门专业课不得低于60分,且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公布的最低控制线,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的复试比例应为1:1至1:3之间,1:1等额复试仅限于上线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除此之外,各专业必须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确定。
3、报考资格审核
各院系要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核对考生获得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注册信息)、身份证件,并留存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重点检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
4、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和笔试,以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笔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一般不应超过95分。
面试:时间20或30分钟/考生,每位考生面试的时间必须相同,采取百分制,面试内容包括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及创新能力、外国语听说能力等。
笔试:原则上均要求进行专业笔试,复试笔试科目应与初试的业务课考试内容不重复,考试时间3个小时,百分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进行专业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须不同于初试业务课)。每门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各3个小时。
部分院系将进行专业外语测试,以了解考生直接阅读外文资料、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专业外语测试的具体办法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面试过程中,会以适当方式对考生的道德、心理方面进行考察(如了解考生对自己优缺点的认识、家庭状况、人际关系、考博动机、职业规划等),考察结果仅作为复试成绩的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及相关要求
1、录取普通计划考生时,根据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1)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论文、陈述书、推荐信三项缺一即不合格,三项得分不低于50分者为合格。
(2)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制定的分数线(院系可提出更高要求),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40%-60%。
(3)复试总分:复试总分为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不超过50%,没有进行专业笔试的院系其复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权重不得超过40%,复试项目中的面试、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分,且单科不低于60分为合格(院系可提出更高要求)。其他复试项目是否计入总分、合格标准由院系自定。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的加试科目每科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且不计入总分。
2、各院系应加强对面试和笔试阅卷分数、登分的核对工作,确保成绩无误。
四 、成绩公布
各院系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在本单位的二级网站上公布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一周。
五、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复议制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院系公布复试成绩2日内,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复试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2、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监察处电话: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8708
六、其它事宜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4月14—4月21日)需在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由招生院系与校医院协商确定后公布。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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