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17年招聘5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专技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经报请凤庆县人民政府同意,于 2017年公开招聘5名急需紧缺高层次建筑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符合行业和专业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并取得学士学位近三年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纳贤才,严把入口。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优先。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计划招聘5名符合行业和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的近三年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需求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急需紧缺专业 | 毕业年限要求 | 招聘计划 | 备注 |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规划设计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2015-2017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3 | |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管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 建筑、建筑学、建筑工程 | 2015-2017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1 | |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园林绿化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 风景园林、园林、园艺、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 2015-2017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1 |
三、公开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 热爱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或委培到其他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凤庆县电视台发布,并在县住建局办公大楼一楼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和到单位直接报名
相结合的方式。
1.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26日(周三)9:00—14:30,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新实训大楼广场。
联系方式: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建雄:0883-4213054(手机:18108836970)。
网络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6日至4月24日,有报名意愿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865507264@qq.com。
到单位直接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6日至4月24日,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8办公室直接报名。联系方式: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燕华:0883-4213054(手机:18088350850)。
2.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相关获奖证书、《大学生毕业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毕业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后提供)、《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人才招聘报名表》(贴照片)一份,2015年和2016年毕业的人员还需提供毕业后的单位聘用证明或社会实习经历相关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由招聘组严格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核方式
组织所有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需参加由县人社部门、县纪检部门和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答辩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人员。
考核时间:2017年4月27日。
考核具体地点: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
(四)招聘要求
1. 考核笔试成绩低于及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 在招聘过程中若没有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则不再对此岗位进行招聘,不再作调剂处理。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1.审核和体检
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后,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批准。审核通过后需参加由县人社部门组织的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待遇
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人员按用人单位所要求的上岗时间到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到上班。在未收到由县人社部门下达的正式聘用通知文件前,享受临时性待遇3000元\每月,对于家庭住址不在县城内的人员,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保障性住房条件(房租、水电费、物管费自付)。
收到县人社部门下达的正式聘用通知文件后,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相应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薪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的薪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标准执行。
审核、体检、公示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实施程序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建立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努力营造留住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的优良环境。同时凡引进的建筑技术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3-4213054,传真:0883-4211047。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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