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规定,现将泰安市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资格审查和填报志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4月15日上午8:00—12:00。
2、地点:泰安市市政大楼B201会议室(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
乘车路线:泰山火车站乘坐5路公交车在市委市政府站下车,高铁泰安站乘坐17路公交车在市委市政府站下车或乘坐27路公交车在联通大厦站下车,泰安老汽车站(长途汽车总站)乘坐5路或22路公交车在泰山广场站下车,泰安新汽车站乘坐36路或5路公交车在市委市政府站下车。
3、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原件。
(3)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章的《山东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盖章符合要求。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入党时间与《报名登记表》中记载不一致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5)本人签字的《山东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诚信承诺书》。
(6)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4)、材料(5)原件及上述其他材料复印件均需1份,资格复审后由泰安市选调办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填报志愿
1、时间:4月15日下午
(1)研究生职位:14:00—15:00;
(2)本科生职位:15:10—17:30。
2、地点:泰安市市政大楼东一楼报告厅。
3、参加人员范围: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
4、程序: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本科生职位、研究生职位分组,每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填报志愿,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填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一个职位报满后,其他考生不能再填报该职位。填报志愿后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填报顺序。
5、有关要求:
(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在指定区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就座。
(2)填报志愿开始后(以第1位考生开始填报志愿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场的,排在最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4)填报志愿情况现场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或填报志愿的,可委托1人持被委托人及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书(须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并由考生签字、摁手印)原件,到现场代为办理。
2、接到本通知的考生,须于4月12日下午5点前,编辑短信“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参加或不参加”发送至13953800134进行确认。
联系电话:0538—6991029
传 真:0538—6991923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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