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要求,现将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规定如下:
一、普通计划复试方案
1.复试分数线确定
为加大导师与学院在博士生招生中的自主权,采用学校划定基本分数线,各学院自主划线的方式确定复试分数线。
(1)学校基本分数线确定方式为:分非定向、定向两类划定。根据初试成绩情况,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为:
非定向生 | 定向(在职)生 | ||
外语分数≥ | 上线考生数 | 外语分数≥ | 上线考生数 |
40 | 321 | 50 | 64 |
专业课≥60 |
(2)各学院根据本学院高于学校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情况按学院或学科为单位,分非定向、定向两类划定复试分数线。相应类别高于学校基本分数线人数不超过指标数20%的学院,其该类别复试分数线为学校基本分数线;相应类别高于学校基本分数线人数超过指标数20%的学院,该类别复试分数线应按上线人数超过指标数20%但不超过100%的要求划定。
各学院划定分数线方法:(1)以英语成绩划线;(2)以英语成绩和初试总分共同划线。
2.定向考生限额
各学院招生指标中招收定向考生限额如下:
学院名称 | 资源 | 地测 | 化环 | 机电 | 管理 | 力建 | 理学院 | 思政 |
定向生限额 | 5 | 5 | 4 | 3 | 2 | 5 | 1 | 1 |
3.导师招生限额
一级、二级教授博士招生指标不得超过3名,其他教授博士招生指标不得超过2名,优秀副教授最多招收1名。每位全职博导最多招收1名定向博士生,兼职博导最多只可招收1名非定向博士。超出上述限制者由相关学院协调调整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导师,不愿意调整或不能调整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专项计划复试方案
1.对口支援计划分数线拟定为:外语分数≥45,专业课≥60
共7人上线,分布在资源(2名)、地测、化环、机电、力建、思政学院。
2.与煤科院联合培养考生复试分数线及上线情况为:
非定向考生 | 定向考生 | ||
外语分数≥ | 考生数 | 外语分数≥ | 考生数 |
50 | 3 | 55 | 4 |
专业课≥60 |
6个指标中,以煤科院导师为第一导师的3名从上述报考联合培养的上线考生中选拔,复试方式与煤科院共同商定。以矿大导师为第一导师的3名分配至资源学院2名,化环学院1名,从上述学院上线生中与其他考生相同方式复试选拔。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4月24日-4月26日完成所有复试工作。各学院自行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地点。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组织,在4月24日进行。
四、 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中专业外语、专业面(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对于参加复试的专业外语及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权重50%--70%,复试成绩50%--30% 计算总成绩(具体比例由学院自行规定)。按总成绩及录取名额从高到低分别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依次考虑下列因素决定排序: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等。
(3)被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将由我校研究生院于5月10日左右直接向所在单位或学习院校调取人事档案,5月25日前无法将档案调入学校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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