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以评委现场评分为准,指定3名评委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取评分表。评分办法采用“体操计分”,具体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相加平均(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考生的现场面试成绩,现场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发给考生。待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全部实到考生现场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加权计算,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并择机在公选工作指定网站公开发布。
孟州市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附件:“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
为避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时,因各面试组评委掌握评分标准宽严程度不一而影响面试成绩的客观、公正,决定采用“二次平均法”,对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面试成绩。具体方法为:
1、根据在2个以上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1、A2、A3… …AN);
2、将同一职位各面试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该职位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R);
公式:R=(A1+A2+A3… …+AN)÷N
3、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相关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组的加权系数(X1、X2、X3… …XN);
公式:XN=R÷AN
4、考生的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乘以所在面试组的加权系数。
公式: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现场成绩×XN
注:成绩采取4舍5入的办法进行计算,除加权系数保留三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对于面试当天的缺考人员、违纪人员和无效成绩均不作为计算过程的原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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