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院机关工作需要,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勤员额人员。按照《2017年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员额人员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招聘方式和职位
1.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方式进行。
2.职位
本次中院机关共计划招录4人,其中:后勤管理员岗位1人,司机岗位3人。
二、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行;
3.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后勤管理员岗位:
1.具有5年以上后勤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机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限女性;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3日至1999年5月3日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为高中及以上。
司机岗位: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1及以上资格,10年以上实际驾龄;
2.限男性;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3日至1999年5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a1驾驶证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无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严重交通违章等不良记录,驾驶技术熟练,经验丰富;
5.学历要求为高中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或与原用工单位未解除用工合同的人员;
6.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按我省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四、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
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招考信息。
2.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30。
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1877号,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楼诉讼服务中心。
3.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现场填写报名表(附照片)一式二份;
每位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4.考试
(1)面试
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以上,并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采取100分制,及格线为60分。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本岗位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路试
对司机岗位应试人员加考路试,按照设定的路线驾驶车辆,检验车辆操作水平。
路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3)成绩计算方法
司机岗位面试和路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及格线为60分。应试人员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两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如考察人选不符合职位要求,依次递补。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侧重考察其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如被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通知被考察人选本人,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检一次,最后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和办理用工手续
对经党组研究确定拟招录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组织领导
中院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中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政治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相关政策由中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0431-84479600
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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