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社局、州编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编办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考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略)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本次专业素质考试工作,对本次专业素质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协调解决;
(2)确保本次专业素质考试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
2、考官职责
(1)公道正派,不打关系分、人情分,对考试人员要一视同仁;
(2)按评分标准对考试人员所回答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客观
评价,认真打分。
(3)遵守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保密相关规定。
3、监督人员职责
(1)对专业素质考试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2)按要求查验完有关证件后,向考官席说明:验证完毕,可以进行专业素质考试。
二、专业素质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红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医保管理(岗位代码:0081)
考试方式:采取专业笔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
考试时间:专业笔试时间6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30分。
考试内容:内容以医保知识和劳动保障知识为主,参考教材
为《云南省基层劳动保障实用知识500问》,教材可以到州政府办公楼州人社局人事科C216借用。
分值和比例: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以100分计,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
(二)州编办数据管理中心
网络管理员(岗位代码:0082)
考试方式:专业笔试与专业提问相结合。
考试时间:专业笔试时间60分,专业提问时间30分。
考试内容:笔式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水平、网络维护能力。专业提问着重考察考生:专业理论知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分值和比例: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以100分计,专业笔试占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70%,专业提问占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30%。
(三)红河州技工学校
1、理论课老师、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代码:0074、0075、0079、0080)
考试方式:集中面试、讲课、实际操作
考试内容:1、面试内容:①仪表仪容;②普通话表述能力; ③职业道德.
2、讲课及实作内容请与郭伟老师联系。
3、讲课考试内容:
①板书设计及黑板字;②对课本知识要点、重点及中心把握能力;③讲(说)课艺术;
考试时间:面试时间10分钟; 讲课时间:理论教师讲课45分钟,实习指导教师讲课30分钟;实际操作时间5个小时.
分值和比例:
1、理论教师:采取集中面试占40%;讲课占60%方式进行。
2、实习指导教师:采取集中面试占40%;讲课、实际操作占60%(其中:讲课30%,实作70%)。
2、网络管理员:(岗位代码:0077)采取集中面试占40%,实作占60%。
考试内容:①计算机操作水平;②网络维护能力。
3、教务员:(岗位代码:0076)采取集中面试占40%;专业考试占60%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①计算机操作水平;②办公软件运用。
4、党政办:(岗位代码:0078)集中面试占40%,实作占60%。
①计算机运用。
②写作能力测试。
讲课指定教材、实作内容(请与郭伟老师联系,电话:2224405 手机:13887341795)
三、专业素质考试考官产生与组成
考官从红河州事业单位考官库中随机差额抽签产生,每组考官由5-7人组成,设主考官一名。考官与考生系亲属关系的,考官应回避。
四、专业素质考试命题、成绩评分办法
以上各项内容的命题人员由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抽签产生,全封闭进行命题,并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封闭人员考试结束后方能解围。
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以100分计,专业提问、面试、讲课和实作等各占分值比例看上述用人单位具体确定分值。专业素质考试考官7人组成,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得分即为考生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5人组成的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专业素质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发放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通知单。设置专业素质考试最低分数线60分,专业素质考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
五、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地点
(一)红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考试时间:2012年6月26日(星期 二)上午8:00开始至考试结束。
考试地点:蒙自市兴盛路中段7号兴盛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候考室:511室
候分室:311室
(二)州编办数据管理中心
考试时间:2012年6月26日(星期 二)上午8:00开始至考试结束。
考试地点:蒙自市兴盛路中段7号兴盛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候考室:511室
候分室:311室
(三)红河州技工学校
1、考生专业素质考试时间:2012年 7月 7—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考试地点:红河州技工学校(个旧市个金路8号)办公楼4楼会议室(各专业具体考试地点安排和要求到学校后见学校安排要求)。
六、专业素质考试监督
邀请州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一纪工委对整个考试情况进行监督。
七、专业素质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持岗位要求各类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书等)、证明原件(如:户籍证明、学历、专业证明、更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据的专业素质考试通知参加专业素质考试。
2、专业素质考试人员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教学能力测试允许带讲课教案、讲课题纲。
3、专业素质考试考生在等待专业素质考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
4、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点侯考,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到,考生逾时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须使用普通话进行专业素质考试(讲课)。
6、考生考试采取抽签编号管理,整个考试过程考生不得提及个人和家庭成员姓名,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7、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组织体检。
8、联系电话:
(1)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3732041
(2)红河州编办综合科:3732135
(3)红河州技工学校党政办公室:13887361808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