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本次招录岗位均为基层公益性岗位,农村环境管理工作人员4名(工作岗位在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领导组办公室,下称“农环办”)。
二、报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者须是本市户籍,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5年工作经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C照驾驶证2年以上,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责任心,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复、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者应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简历一份进行报名。
报名日期:2017年5月16日—5月24日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海门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领导组办公室4楼办公室(1)(解放中路642号原人事局办公大楼北楼)
联系电话:0513-81206369
2.审查:市委农办、农环办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定。
3.考试:通过资格审定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主要考查应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按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查参考人员的组织、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各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海门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hmrsrc.com/)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特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合同。初次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出现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情况的,空缺岗位按总分由高到低递补。
四、待遇和管理
被录用人员工资参照本市机关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党团关系、考勤由所属农环办管理。
五、组织领导
市农办、农环办成立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招考程序,确保公开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海 门 市 委 农 村 工 作 办 公 室
海门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2 0 1 7 年 5 月 1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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