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东社镇公开招聘食品快速检测人员1名。工作地点为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社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食品、食品检验、化学(仪器分析)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为食品安全监管做出奉献;
3.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或父母(含配偶及父母)具有东社镇户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社分局筹建办(区市场监管局419办公室)。联系人:姜旋;联系电话:18360008237。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人数达1:3比例,方可组织考试。
三、考试
(1)资格审查。东社镇人民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社分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2)适岗评价(50%)
适岗评价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及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50%)
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四、体检和考察
(1)考察
按综合成绩(适岗评价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社镇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安排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社分局工作。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 食品快速检测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5.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招聘的食品快速检测人员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社分局、东社镇人民政府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在2500元左右。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8856512。
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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