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按省考试院的规定,我市自学考试每年有两次办理毕业手续时间,两次发放毕业证书。但有个别考生由于自身原因,申请了毕业手续并审核通过后至今没有领取毕业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考生名单见附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为更方便考生,决定集中时间处理2004年以来一直没有领取的毕业证书。请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及时前来领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5月22至2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领证地点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二楼办事窗口,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联系电话:82181999。
三、领证要求
毕业证书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领取。
四、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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