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科任课教师、基础部、各系、教务处、学生处均须对学生成绩认真管理,各负其责。
二、基础部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基础部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基础部有责任通知各系,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三、各系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系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各系有责任通知各学生,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3、各系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基层单位,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包括文化课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同时处理好相关问题。最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学生成绩档案。
四、教务处的责任
1、要求、督促基础部及各系管理好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并按规定报送。
2、依据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按学年、学期、课程、学时及考试或考查的内容另行制表加以记载。在进行成绩记载时,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存档备查。
3、学生毕业前,依据平时对每个学生成绩的记载,填写《毕业生验印审批表》,并为学生处建毕业生档案提供学生成绩单。
五、学生处的责任
1、学生处作为全校学生管理的部门,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
2、对于毕业年级的学生成绩,要与教务处认真核对,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要求与说明
1、需基础部、各系填报的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2、成绩单的填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3、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由任课教师、基础部、所在系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确认成绩有误,需及时报教务处加以更正。
4、学生补考成绩的管理与正常考试(考查)相同,需在补考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5、教务处作为全校教学的管理部门,不接待学生个人有关成绩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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