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类别 | 学籍所在区 | 户籍所在区 | 报考范围 |
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 全市11区 | 全市11区 | 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注1); 2.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提前批,注2); 3.学籍或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5.中职学校。 |
我市户籍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 | --- | 全市11区 | 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含往届) | 全市11区 | --- | 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
非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 | 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注3) | --- | 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 2.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3.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4.中职学校。 |
不符合上述条件 | ---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 |
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往届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 --- | ---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
符合指标到校报考资格的考生 | 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含符合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 本市户籍(含3月31日前迁入本市或通过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 分配到本初中学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 |
注: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
2.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即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0中、86中、89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南沙第一中学、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中学、省二师番禺附中、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花都新华中学、从化中学、从化六中、增城中学、新塘中学,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收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
3.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即正文的“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3年以上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4.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5.2017年全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比例是示范性高中今年招生总计划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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