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168号)和市教育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7〕57号)精神,现就现场确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2017年报考西安市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且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二、时间
2017年5月25日—5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地点
(一)蓝田县:蓝田县成人技校。
乘车路线:从西安火车站东广场乘坐西安至蓝田高速客车,或从西安市体育场西隔壁乘坐西安至蓝田926路公交车,在北环路 (解放厂) 站下车,沿北环路向东过红绿灯十字继续向东500米至北新街(洗车一条街)即到成人技校。
联系人:安飒 029-82732337
(二)周至县: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周至县工业路西段路北,周至县妇幼保健院对面)。
乘车路线:从西安市水司汽车站(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13号)乘坐西安至周至的客车,到周至县汽车站下车,换乘出租车到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或出周至县汽车站南门,向西南步行约500米即到。
联系人:张创军 029-87151251
四、现场确认所需提供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将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并提供本人近期两张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贴在《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上,一张现场提交)。
(一)往届毕业生
1.《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
2.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学信网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现场上网查验);
5.未就业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加盖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公章或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凭证(三者提供其中一种)。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
6.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在有效期内,参加教师资格国考的考生可先提供笔试、面试成绩单,5月20、21日参加面试的人员本次不提供面试成绩单)。
(二)2017年应届毕业生
1.师范类毕业生提供:
①《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④学校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办理证明(须体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并加盖毕业院系公章;
⑤教师资格证办理证明(须体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资格种类及学科),并加盖毕业院系公章;
⑥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非师范本科毕业生提供:
①《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④学校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办理证明(须体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并加盖毕业院系公章;
⑤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⑥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在有效期内,参加教师资格国考的考生可先提供笔试、面试成绩单,5月20、21日参加面试的人员本次不提供面试成绩单)。
五、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岗位条件所需要的所有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考试。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招聘后续所有工作安排请关注西安市教育局网站www.xaedu.gov.cn最新公告。
西安市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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