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兴东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岗位为食品快速检测人员。工作地点为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仁分局。
二、报考条件
1.男女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食品、食品检验、化学(仪器分析)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无较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5月28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兴东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联系人:吴红芬,咨询电话:13921632584。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人数达1:3比例,方可组织面试。
四、面试
(1)资格审查。兴东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仁分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2)面试
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同时测试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五、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安排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仁分局工作。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食品快速检测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5.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招聘的食品快速检测人员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仁分局、兴东街道办事处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不缴五险),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区政府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建立招录和替补机制。两年内,因招录人员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本轮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八、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公开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街道纪工委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0606040。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东街道办事处食安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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