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7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蓬江区委组织部会议室(江门市建设二路18号蓬江区政府六楼),电话:8222892。
江海区政府1号楼8楼1808室(江门市东海路338号),电话:3861878、3861922。
新会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堂(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电话:6390573、6391102。
台山市委党校教学楼第一教室(台山市台城石花公园路),电话:5525761。
开平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开平市长沙人民东路1号105座),电话:2299192,13824023868。
鹤山市委党建办(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号市政府进门右侧),电话:8882437、8899663。
恩平市委组织部组织股(恩平市恩城街解放路市府大院1号楼),电话:7726206、13929095698。
三、提交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及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报名表及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
往届毕业生须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报名表及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
现户口在外地,或为集体户口,拿户口本原件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带迁出原户籍所在地之前的户口本参加复审。审核户口本的原则是只要能证明其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生源即可。
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生证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和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登陆江门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打印。
四、具体要求
(一)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以上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前往所报考的市(区)相应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被委托人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审核合格的考生在审核处领取《江门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经联社)任职面试通知书》,并在审核名册表上签名确认。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由各市(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相应递补面试对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工作于7月5日前完成。
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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