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和设计学类专业:河南省生源使用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6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分数并列,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河南省内将绘画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
音乐学专业:面向河南省生源招生,使用本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且专业主科成绩80分及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6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分数并列,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音乐学专业(专业代号63)只招专业主科为声乐的考生,音乐学专业(专业代号64)只招专业主科为钢琴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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