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
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结合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医务人员编制缺额现状,经巧家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进行一次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
2017年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6名,具体公开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选调医务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二、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范围为全县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卫生事业;
(二)无犯罪记录,近二年内无党纪、政纪处分,近二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三)专业对口,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必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2年及以上时间(2015年4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五)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医务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见选调简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制定公开选调计划。
按岗位需求制定计划及公开选调条件。具体的公开选调条件和要求详见《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选调医务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二)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和简章。
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在巧家新闻网(http://www.bht.yn.gov.cn/)和巧家党建网(http://www.qjxdj.yn.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和简章。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对参加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以及报名资料的收集。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集中开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所需资料。
参加报考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证件照2张,书面承诺书(附件6);
(2)经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的《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和《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从业期间工作情况证明》(附件5)原件各一份;
(3)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在从业期间有无医疗纠纷主观过错、犯罪记录、党政纪处分情况证明材料(所在单位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证明材料(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年度考核材料(所在单位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人员分工(录用)文件复印件一份;
(5)报考费按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3.岗位选择。
参加选调人员根据自己的条件,对照《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选调医务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查找自己可选报的公开选调岗位,每一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按照报名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选调,报名低于1:3比例的选调岗位,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4.信息公布。
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公开选调公告和简章的要求,对参加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巧家新闻网(http://www.bht.yn.gov.cn/)和巧家党建网(http://www.qjxdj.yn.gov.cn/)上公示报名审查及岗位削减等信息。
5.准考证领取。
考生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6.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选调程序的人员,均不得放弃实践技能操作、笔试和量化考核等后续选调环节。如放弃和不按时参加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选调资源,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公开选调。
(四)实践技能操作
实践技能操作由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主要考察参加选调人员的医学诊断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实际操作技能的规范应用等综合素质。实践技能操作成绩满分100分。
时间、地点。
实践技能操作时间为2017年7月22日至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由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本次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
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量化考核
1.进入量化考核人员的确定。
实践技能操作及笔试结束后,计算出各参加选调人员的分数。分数由笔试成绩加实践技能操作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为6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所占比例为40%(即:笔试成绩×6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40%=参加选调人员分数)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分数。
参加选调人员分数计算得出后,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所得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量化考核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若出现所需岗位进入量化考核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并列进入量化考核。
2.量化考核的内容和分值:
(1)学历。本科得0.5分,研究生及以上得1分;
(2)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从业年限。以2年为基数(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每多一周年得0.1分(以满周年计算),最高不超过2分。
(3)表彰。荣获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表彰的分别得1分、2分、3分,以获表彰的文件(证书)为依据,并以获表彰的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计分。
(4)年度考核。近3年内(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每评为优秀1次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
(5)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得2分,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得4分;取得检验士资格的得2分、取得检验师资格的得4分;取得放射士资格的得2分、取得放射师资格的得4分;取得护士资格的得2分,取得护师资格的得4分。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总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总成绩等于确定进入量化考核人员的分数与量化考核分数总和(即:总成绩=确定进入量化考核人员的分数+量化考核得分数)。
各选调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因总成绩出现并列,不能确定人选时,则对并列人员再次进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以再次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员。
(八)体检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由县卫计局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所报考岗位由高分者依次递补选调。
(九)公示
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后,在巧家新闻网(http://www.bht.yn.gov.cn/)和巧家党建网(http://www.qjxdj.y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根据人事调配权限由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完毕后,考生无故未按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通知按时到选调单位报到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选调资源,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再次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四、纪律与要求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巧家新闻网(http://www.bht.yn.gov.cn/)和巧家党建网(http://www.qjxdj.yn.gov.cn/)查询选调工作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网站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选调涉密信息的;
(二)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三)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
(四)违反考察纪律的;
(五)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如有伪造、涂改证件等舞弊行为或违反其他公开选调纪律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870-7129874,0870-7124117
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0870-7128656
附件:1.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简章
2.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5.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从业期间工作情况证明
6.承诺书
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选调城区医务人员公告(第一号)
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巧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30日
巧家县2017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选调医务工作人员简章
选调单位 | 单位性质 | 拨款方式 | 岗位类别 |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历性质要求 | 专业要求 | 资格要求 | 年龄要求 |
巧家县人民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妇产科医师 | 2 | 专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及以上 | 40岁及以下 |
巧家县人民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儿科医师 | 3 | 专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 | 不限 | 40岁及以下 |
巧家县人民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内科医师 | 2 | 专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及以上 | 40岁及以下 |
巧家县人民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感染科医师 | 1 | 专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及以上 | 40岁及以下 |
巧家县人民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耳鼻喉科医师 | 1 | 专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及以上 | 40岁及以下 |
巧家县人民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医务科 | 1 | 专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 | 不限 | 40岁及以下 |
巧家县人民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内科护士 | 1 | 专科 | 不限 | 护理学 | 取得《护士资格证》及以上 | 35岁及以下 |
巧家县人民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妇产科护士 | 1 | 专科 | 不限 | 护理学 | 取得《护士资格证》及以上 | 35岁及以下 |
巧家县人民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麻醉科护士 | 1 | 专科 | 不限 | 护理学 | 取得《护士资格证》及以上 | 35岁及以下 |
巧家县人民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检验员 | 2 | 专科 | 不限 | 医学检验 | 不限 | 35岁及以下 |
巧家县中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中医门诊医师 | 1 | 专科 | 不限 | 中西医结合专业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及以上 | 35岁及以下 |
巧家县中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放射诊断医师 | 1 | 专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及以上 | 35岁及以下 |
巧家县中医院 | 事业 | 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超声诊断医师 | 1 | 专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及以上 | 35岁及以下 |
巧家县白鹤滩镇卫生院 | 事业 | 全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中医门诊医师 | 1 | 专科 | 不限 | 中医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及以上 | 40岁及以下 |
巧家县白鹤滩镇卫生院 | 事业 | 全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儿科医师 | 1 | 专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及以上 | 40岁及以下 |
巧家县白鹤滩镇卫生院 | 事业 | 全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外科医师 | 1 | 专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 | 不限 | 40岁及以下 |
巧家县白鹤滩镇卫生院 | 事业 | 全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内科医师 | 2 | 专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不限 | 40岁及以下 |
巧家县白鹤滩镇卫生院 | 事业 | 全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放射诊断医师 | 1 | 专科 | 不限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及以上 | 40岁及以下 |
巧家县白鹤滩镇卫生院 | 事业 | 全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门诊护理 | 2 | 专科 | 不限 | 护理专业 | 取得《护士资格证》及以上 | 35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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