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名称: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二、 学校代码:13732
三、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四、 办学层次:专科
五、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七、 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及全国通用的大专学生就业报到证。
八、院校性质: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学校。
九、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公民均可参加报名。
十、招生专业:学院2017年面向全国18个省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招生专业:学前教育、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煤矿开采技术、财务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安全技术与管理、电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等。
十一、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按语、数、外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时,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优先录取,当每个专业录满时,按志愿顺序从低分到高分调剂专业。
4、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通过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5、男女比例要求,除报考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外,其它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根据用人单位要求)
十二、学费标准:本学院学费标准为每年4500元。
十三、资助学生政策: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每年均有助学金、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
十四、联系方式及其他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
邮政编码:155100
免费咨询电话: 400-0469717 0469-2690699
0469-2610888(兼传真) 18846998818(宋老师)
E-mail:hmzyzsb@163.com
网址:http://www.hmzy.cn/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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