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面向相关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员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拟招聘的员额,是市编办核定的参照雇员管理的员额身份,招聘人数为财务管理主管1名。具体职位及条件参见《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员额招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拟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5、2012年7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7日9时起至2017年7月21日17时
(二)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应届毕业的学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5、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等)。
注意: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名者可将上述材料邮寄到以下地址,并注明人员招聘:
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博园东门气象路气象塔7楼)。
联系人:卿先生,电话:0755-82511667。
或将上述材料扫描打包后发送电子邮箱到:qingle@szmb.gov.cn(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面试当天必须带齐所有纸质材料)。
(四)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报名人员通过筛选者,获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应聘人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一)内容:岗位相关内容
(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深圳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szmb.gov.cn/)或到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查询,联系电话:82511667。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1.拟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另行通知。
3.办理聘用手续。通过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由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最终决定拟聘人员。
4.双方约定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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