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洱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及后续相关工作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普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上报计划、网上报名、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递补等环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面试前,每个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以内,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二)其他岗位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二)面试时间:
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全天。考生必须于7月26日上午7:30分前到达考场 。
(三)面试地点:
报考普洱市人民法院系统考生: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思茅区茶苑路6号)。
报考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系统考生: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思茅区茶苑路37号)。
二、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报到时,须同时持有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负员资格复确认单(资格复审时,盖有复审合格单位印章)作为面试准考证。
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由面试组织单位进行公示。
按照公告要求,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合成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情况,首先按面试成绩排名,如果面试成绩相等,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三、进入面试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及录用严格按照《公告》及相关规定执行。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标准执行。
一般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司法警察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至二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
请各位考生预先准备体检费用,自行向医院支付。
五、考生须知
1. 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2.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集合点名结束,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其面试资格。
4. 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
5. 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 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 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8. 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9. 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10. 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考生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
联系电话: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0879-2141632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0879-8881003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0879-2827314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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