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快提升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及服务水平,经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门市人民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部分紧缺岗位及中青年骨干医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
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至1999年7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7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7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67年7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部分紧缺岗位及中青年骨干医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7月累计的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数、岗位、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
日。
(二) 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采取邮箱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邮箱提交报名材料后请电话确认(联系方式:0513-82263409)。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部分紧缺岗位及中青年骨干医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包括初始学历、学位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医院等级证明等材料。
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rskbm123@163.com,邮件主题备注名为:应聘+报考岗位代码+姓名。由海门市人民医院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
审查通过后,由海门市人民医院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邮箱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携带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部分紧缺岗位及中青年骨干医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张。按照海门市人民医院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其中医院等级由海门市人民医院负责审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海门网http://www.haimen.gov.cn/(打开卫计委链接后在左侧栏目“人事信息”栏内)、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mph120.com)公布。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中国海门网、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告。海门市人民医院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地点由海门市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海门网、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体检由海门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海门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门人事人才网、中国海门网、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人民医院报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海门市人民医院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具体的聘用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确定。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首次聘用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海门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63409
纪律监督:0513-82263230 0513-82296500
海门市人民医院
2017年7月19日
附件: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