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周韦丹等3名同志为拟录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6日至8月1日(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903室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2185125,2185015
附件:自治区水利厅2017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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