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组通字〔2016〕18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7年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对象
1.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
2.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8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5年以上六安市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入基层公务员队伍的,基层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可放宽至3年(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6.身体健康。
7.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聘用制干部、非干部身份聘用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并履行参公登记手续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职位。各遴选单位的遴选职位、遴选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六安市2017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可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uan.gov.cn/)、六安先锋网(http://luan.ahxf.gov.cn/)、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ahrss.gov.cn/)、六安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lapta.gov.cn)查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六安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8月1日8:00至8月7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非安徽省选调生不得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六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六安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审核。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8月8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电子照片(邮件标题和照片名称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发至市遴选办邮箱(zzbzhk2010@126.com)。
3.资格审查
市遴选办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于8月9日16:00之前结束。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照片的,将视作县区没有审核同意,市遴选办将不予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8月9日16:00前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8月9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表重新下载打印,不用再重新报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和发送电子照片)。市遴选办在8月9日18: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8月10日12:00前登录六安市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遴选办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8月11日8:00—16:00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表重新下载打印,不用再重新报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和发送电子照片)。市遴选办于8月12日18:00前完成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从六安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六安市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本次遴选对近五年(2012年及以后)荣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五年荣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2分。同一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获奖加分总计不超过3分。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遴选办申请加分,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情况经市遴选办审核汇总,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四)资格复审
1.加分公示结束后,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加分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市遴选办会同遴选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3.确认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得缺席当天面试,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市级机关遴选。
(五)面试
1.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4.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市级机关遴选。
(六)体检和量化计分考察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2.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考察资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前,遴选单位要对考察对象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设置情况详见《六安市2017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量化计分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4.考察期间,遴选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5.考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遴选单位提出的拟录用人选名单,在遴选单位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所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市遴选办电话:3379495
附件:六安市2017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中 共 六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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