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2名优秀青年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引进优秀青年管理人才,并确保引进人才的综合素质。
二、引进岗位和要求
本次引进优秀青年管理人才岗位(管理岗位)共12个,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引进的待遇
1. 引进的优秀青年管理人才为事业编制,年薪最高达30万元。
2. 学校同时提供60万元(税前)的安家购房补贴(已获得东莞市政府或学校安家购房补贴者不再进行补贴),其中,购房补贴50万元(税前);安家补贴10万元(税前,可用于租住过渡房)。
四、招聘程序
(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理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东莞理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管理人才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优秀青年管理人才引进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引进的岗位工作。
(4)有志于从事高等学校及其主办企事业单位管理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5)视野开阔,具有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
(6)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强。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8)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同时具备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9)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10)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已在高等学校或其主办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1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1)登陆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GKZP.dgut.edu.cn)注册并报名。
(2)按要求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并将须提交的全部应聘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上传到公开招聘系统。
未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报名(含未选取报名岗位)的,视为无效。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自公布日期起至2017年8月22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时间以在公开招聘系统上提交信息的时间为准。
4、联系方式
人事处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危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61078;电子邮箱:rsc@dgut.edu.cn。
(三)资格审查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管理人才岗位表》中的岗位基本条件,我校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要求硕士研究生以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若该岗位只有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聘者报名,当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引进岗位的人数达到3:1时,学校启动应聘者的笔试工作;当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引进岗位的人数未能达到3:1时,学校将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启动应聘者的笔试工作。若该岗位既有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又有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聘者报名,对于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可视为通过资格审查,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对于只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聘者,当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引进岗位的人数达到2:1时,学校启动应聘者的笔试工作,否则,学校将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启动应聘者的笔试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将在东莞理工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给予公布。应聘者届时请登陆网站,查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并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时间定在2017年9月2日下午2点30分-4点30分,应聘者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只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需要参加笔试。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者不需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设定60分为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
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考核。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的所有应聘者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理工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必要时,根据岗位要求,可设计实际操作测试或者测评等环节。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必要时,可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对面试测试要素进行适当调整。面试成绩设定70分为入围分数线,70分及以上者入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拟体检人选。
(五)体检
组织拟引进的优秀青年管理人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综合考察。进入综合考察阶段的体检合格者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七)确定引进人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引进的优秀青年管理人才,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理工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公示5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引进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八)办理调入手续
已确定为引进的优秀青年管理人才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将自动终止该应聘者的引进工作。
(二)应聘者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称或职务证书或提供有效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验证证书。
东莞理工学院
2017年7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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