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笔试成绩公示及现场资格审查事项通知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石林彝族自治县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规定,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聘人员笔试考试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公示及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4日。公示期内考生如对考分有异议,可向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统一查分。查分联系电话(传真):0871-67796492。
(二)查分申请提交时间:2017年8月1日至8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申请请注明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联系电话。
二、现场资格审查事项
(一)首轮资格审查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地点: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窗口(石林县石林中路124号民族体育场);无窗口的在石林县就业局大厅设置的资格审查点(石林县石林中路122号民族体育场)。
3.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首轮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递补审查有关事项
1.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完成。
3.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顺序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涉及石林籍的考生)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有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和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
5.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单(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带至资格审查地点)。
请注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50元/人;限招彝族岗位人员交纳彝族语言测试费50元/人。
监督电话:石林县监察局:0871-67796277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796492
附:1.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
2. 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
3.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单
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附件1.公开招聘笔试成绩
附件2.定向招聘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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