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辽西北计划凌源市大学生志愿者招募笔试工作,根据《关于2017年辽西北计划凌源市大学生志愿者招募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笔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规范程序,阳光操作。
二、笔试时间、内容
(一)笔试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凌源市青少年宫
(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三)笔试试题编制:采用考试中心提供试题。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笔试纪律
1.考生务必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答题铃声(哨声)响后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
2.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入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3.迟于开考时间30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开考30分钟内未能到达者,视为缺考。
4.除必要的文具外,严禁将任何资料、计算器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如有带入考场者,将其封存后,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待考试结束后自行取回。同时,考生须按监考人员要求将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5.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遇到问题可举手,请求监考人员解释。
6.考试中途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7.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草稿纸带出场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8.违纪处理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不遵守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2)考生在考试中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
(3)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①考生夹带、偷看或传递纸条;
②用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方式接传有关考试内容信息;
③答题时左顾右盼,抄袭他人答题结果者;
④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
⑤协助他人答题,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或让他人抄袭答案;
(4)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① 替考者和被替考者;
②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者;
③考生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④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者。
“辽西北计划”凌源大学生志愿者招募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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