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东莞的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提前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以良好成绩通过,2010年6月与清华大学、上海交大等61所高校一起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0年8月获批成为广东省立项建设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为“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5年9月被正式纳入省市共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行列,未来五年将获得省市20亿元专项经费支持。
因工作需要,学校对外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非事业编制),其岗位聘用按我校有关规定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9个,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参照东莞市聘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我校规定的岗位薪酬待遇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 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 有志于从事高校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1)登陆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GKZP.dgut.edu.cn)注册并报名。
(2)按要求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并将须提交的全部应聘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上传到公开招聘系统。
未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报名(含未选取报名岗位)的,视为无效。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自公布日期起至2017年9月15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时间以在公开招聘系统上提交信息的时间为准。
4、联系方式
人事处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危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61078;电子邮箱:rsc@dgut.edu.cn。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报名截止时间起至2017年9月20日。我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综合应聘者岗位匹配度、学习工作专业背景等,确定综合审查合格者名单。
RS01和JW01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ZX01和ZX02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通过通过资格审查者名单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予以公布。报名者届时登陆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按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必要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计实际操作测试或者测评等环节。考试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理工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必要时,根据岗位要求,面试测试要素可作适当调整。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80分及以上者入围。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增加其他的测试环节,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增加的测试环节成绩*25%+面试成绩*25%。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入围者中,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理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验证证书。
(三)若应聘ZX01、ZX02两个岗位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ut.edu.cn
咨询电话:0769-22861078;联系人:危老师
东莞理工学院
2017年7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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