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达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村镇规划管理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土地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提高村镇规划管理水平,确保人居环境整治能有效进行。现经象达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招聘3名村镇规划管理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做好村(社区)辖区内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巡查工作,对辖区内土地资源管理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和其它土地、违法建设、非法采矿等行为及时上报镇国土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做好辖区内土地、矿产、地质灾害防治、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更好地遵守土地资源管理建设的政策法规,并及时劝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三)协助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做好辖区内村民乡村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及登记等相关工作,帮助村民更好地进行土地、规划报批和住宅建设。
(四)协助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摸清核实村(社区)辖区的土地现状,切实掌握辖区土地资源管理建设的第一手资料。
(五)参与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中心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处置情况灵活;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好的语言表达、社会工作及文字写作能力。
(二)户籍要求:龙陵县范围内。
(三)年龄要求:18-35周岁。
(四)学历及岗位要求: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有毕业证。
(五)其他要求: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不得录用。
2. 有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录用。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录用。
4. 身体有纹身影响集镇管理队伍形象的不得录用。
5. 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录的办法,面向全镇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方式择优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早上8:00—2017年8月13日下午18:00。
2.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象达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人:杨宇婷,联系电话:0875—6850002。
3. 报名须持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1份,限本人现场报名。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1︰2的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仪态举止,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当场评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含60分)者直接淘汰。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政审考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
(三)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象达镇人民政府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成立象达镇村镇规划员和集镇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为1900元/月。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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