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偃师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规定,考察和资格复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察和资格复查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9月15日到9月25日)。公示期内凡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者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要求等情形的,请在公示期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按照规定与有关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379-67728433)。
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偃 师 市 教 育 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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