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云南省学位委员会正式颁布了《云南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云学位[2002]00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我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全面启动。根据我省成人本科生的特点,结合近半年授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本《实施办法》中关于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做如下补充:
一.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时效问题
1.98年1月-2002年3月毕业的成人本科生按老办法(原学校管理规定)执行。
2.2002年4月以后毕业的成人本科生按《实施办法》执行。
3.成人本科(含自考本科)毕业生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5年内均可申请补授。
二.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问题
1.98年1月-2002年3月毕业的成人本科生申请补授者,必须获国家英语四、六级合格证或全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方能到所毕业学校进行申请。
2.2002年4月份以后毕业的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参加全省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英语专业的参加由学校组织第二外语考试),合格者方能到学校申请。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不再认同。
3.成人本科生自入学之日起,到毕业后5年内均可参加全省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其成绩在毕业后5年内有效。
4.根据成人学生授课特点,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时间,从2003年起,统一定为每年两次,具体时间为:每年2月和8月的第三周周六上午9:00-11:00。
5.为便于管理,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采取集体报名方式。即普通高等学校培养的成人本科生到就读(毕业)学校成教院报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到"云南省高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学技术及产业发展中心"(昆明市学府路8号 云南师范大学学府路校区图书馆一楼113室)报名,也可与当地自考办联系,由他们统一报名。报名时所需材料:两张相片、学生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采用大学英语三级考试软件(请各校报名时务必采用)。
考试报名时间:学校组织报名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学校向省学位办集体报名时间为每年12月20-30日、6月20-30日。自考生个人报名时间按学校向省学位办集体报名时间执行。
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前15天,到报名地点领取。
为了做好对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指导,省学位办委托"云南省高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学技术及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举办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前辅导班。辅导班时间为考前20天。具体情况咨询"中心"。联系电话:5122728。
三.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工作程序
1.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院校培养的成人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向所在学校成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云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请表》),连同毕业证书、身份证、外语合格证复印件(简称"三证复印件")一份交回学校成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2)普通高校成人教育主管部门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初审完,在《申请表》中"学员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签署意见后,负责向本校或有权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学校的学位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学位申请者名单,同时提供《申请表》(一式三份)及"三证复印件"(一份)。
(3)受理申请的普通高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对推荐单位提供的学士学位申请者的名单,按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应达到的各项要求进行审核(对独立设置成人院校和自学考试的申请者要依照本校相同专业全日制本科教学大纲要求对申请者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情况进行认定),并在《申请表》"校学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中填写是否受理申请意见。
(4)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向省学位办
办下属"中心"提出学士学位申请,填写《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中心"对申请者的资格、本科毕业证书及《申请表》中的各栏情况进行审验。
(5)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学校学位主管部门和"中心"将初审合格的学士学位申请汇总名单、《申请表》及附带材料一并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再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6)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授予学士学位者的名单进行逐个审核。通过者由学校授予成人学士学位。颁发成人学士学位证书(必须使用专门的成人学士学位证书)时,必须注明学位获得者就读学校、办学形式、所学专业、学制年限等内容。授予工作结束后,授予学士学位学校主管学位部门将审核通过的授予学士学位者的名单报省学位办备案。
四.其它事宜
1.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必须由学校学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申请工作可由相应的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办理。请各学校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2.普通高校授予学士学位工作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报经省学位同意方可实施。请未报方案的学校,尽快到省学位办办理。
3.毕业后申请补授的学生,必须达到以下两个必备条件:全省学士学位英语统考合格;授予学校资格审查合格。
4.在省外有办班点学校的成人本科生可参加当地相应的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其成绩由对方学位办出具相应证明,给予认可。但考试之前必须报省学位办,由省学位办直接与当地学位办联系,方能进行。
5.办理学位证时间。学校工作时间由学校自行掌握。但报学位办审核时间是每年6月和10月。今年由于客观原因,延迟到11月底,请各校尽快组织学位申请工作。从明年起按规定时间进行。
6.以上规定如与以前所发文件有不符之处,请与此通知为准。
7.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条例由省学位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141725,联系人:杨丽宏。日常具体工作由"云南省高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学技术及产业发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5122728,负责人:马光宇,叶延。
8.凡是上报省学位办的各项汇总表,请严格按要求(见附件)填报,并做成Excel格式,同时上报软盘。报名汇总情况及申请汇总情况均交到"云南省高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学技术及产业发展中心"。
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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