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785号)等有关规定,结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作如下公告: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新密市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新密市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类申请人: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三)学历标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院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其余申请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二)体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人到新密市新华医院进行体检(新密市汽车东站东500米) 。上午空腹参加,(只安排1天,逾期不再体检)电话:56519535
2.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b5纸)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b5纸)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新密但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或由社保局开具的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非应届毕业的师范生(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一寸同底版彩色正面免冠近照3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新密市教育体育局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9月20日—9月29日,上午7:00—24:00。
(二)体检时间:10月18日。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提交材料地点: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新密市西大街西段203号;地税局对面),电话:69815990。
(四)教师资格证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查阅新密教育信息网)。
(五)咨询电话:0371—56519535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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